关于非经营性网站备案通知,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。
尊敬的客户,您好。根据《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》(原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令)规定,请您做好已备案网站主页备案编号的悬挂和链接工作。若未及时整改,将面临监管部门处罚风险。具体通知已发送至贵单位备案联系人邮箱。
近日大家都收到过类似的短信吧,很多用户不理解什么是意思,我们给大家普及一下知识,以及这个问题应该如何解决!
如下图:大家应该收到过类似的短信,或者邮件吧。
网站建设
这个短信比较官方有些客户不太理解什么意思,意思就是在网站底部必须写上备案号,一般网站做完都是已经写上了自己的备案号,官方是要求现在要把这个备案号加个链接,链接到工信部网站备案官网。
如何在网站底部添加备案号?
因各个网站的搭建方式不同,此处不介绍网站添加备案号的具体操作步骤,需网站技术负责人自行添加。如果您选择了天晴创艺公司网站建站,可以联系天晴创艺技术帮助您添加。
如果未在网站底部添加备案号,被相关部门核查出来将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。以下以天晴创艺PC端官网为例,示例网站添加备案号后的效果。
问题点:
1.网站底部必须写上备案号,例如:京ICP备16050845号(备案号链接到工信部网站)
2.已经写好的现在是通知要加一个链接,如下图: 链接地址:http://www.beian.miit.gov.cn
网站建设
收到以上通知的,请尽快整改,避免造成罚款。